江湖上关于见离忧的传闻很多,各式各样,不尽相同。比如他是个杀手,比如他武功高深莫测,又比如他行踪不定等等。但是最统一也是最著名的就是他的三个规矩:
第一,只杀该杀之人;第二,喜吃包子;第三,请他办事,二千五百两银子起价,只高不低,谢绝还价。
以上三点就已经足够让江湖中人津津乐道,但是相比这三点,见离忧这个人则更让人好奇。有人说他是男人,但也有人说他是个女人,并且他们都说是亲眼见过见离忧的。为此经常有人吵得面红耳赤。而唯一能让双方都认同的是,见离忧这个人,长得算是“祸国殃民”。
传闻中,他喜穿红色的衣服,尤其是朱红,却爱戴素色的发簪,长发随意束起,露出一张白皙的瓜子脸,眼睛是标准的双眼皮,桃花眼,眼角微微上翘,更显得风情万种。个子放在男人堆里不矮,放在女人堆里那绝对算高挑(据某作者说,放在现代,估摸着是一百七十八厘米的样子)。据说,见离忧右手小指上常年戴着一枚红色的戒指,细细的一圈,像一条丝线缠绕在上面。
最近,又有关于见离忧的新八卦流传出来了。
这个传闻倒跟他的规矩中“爱吃包子”这点挂上了钩。据八卦者说,这见离忧之所以喜吃包子,是因为想念一个人,并且他还要去寻找那个人。但是很快就有人出来反驳,说见离忧爱吃包子是因为他在缅怀一位故人。这两者意思相差甚远,一时间,江湖上分成了两派,每天都争辩得不可开交。
至于是真是假,恐怕就只有见离忧自己心里才有答案了。
剑华山山脚下,两个身穿白衣,手持宝剑的男子正悠闲地骑着马,不急不缓地沿着道路往月华镇的方向走去。
剑华山雄伟巍峨,是一座闻名了两百多年的名山,而让它出名的原因,除了它本身风景秀丽、山上多奇珍异果,最重要的则是那山顶之上的门派——青风派。青风派是江湖最有名的大派之一,名字听上去雅致,与世无争。但领略过青风派武功的人都知道,青风派的武功是以其快、准、多变而令人胆寒。幸而这么多年来,青风派一直都是走的“名门正派”这条路,对江湖上的打打杀杀也不太过问,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隐于世外般,不然,恐怕会让江湖中人感到恐慌吧。
而这两人骑马从剑华山上下来,看其着装打扮,便能想到是青风派的弟子了。
“师兄,我们走这么慢,什么时候才能到月华镇啊?”右边的白衣男子终于忍不住偏过头看向一旁的男子,一双眼睛像极了小鹿的眼睛,又大又狡黠,镶嵌在白皙而又略带婴儿肥的脸庞上,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活力。
“师妹,你好不容易出一趟门,要懂得慢慢欣赏沿途的风景,这才不枉你来江湖走一遭。”闻言,左边的白衣男子勾起嘴角,显得格外悠然自得。
原来右侧“公子”非公子,而是一个黄花大闺女。
“破山破石头有什么好看的……”柳烟芸嘀咕着,扬起头看了一眼身旁并肩而行的人,突然两腿用力夹住马肚子,马儿吃痛地嘶叫一声,前腿抬起,接着飞快地跑起来。少女银铃般的笑声从远处传来:“柳凌风,要看风景你自己看去,我要去镇上吃东西了!驾!”
“烟芸你慢点!”柳凌风狠狠在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朝前方巧笑着的柳烟芸赶去,边往前赶边在心里暗叹:这丫头,性子忒野了。
他们到达月华镇的时间比预计的要早了许多。
柳烟芸坐在马上瞧着月华镇的入口。
月华镇镇口有一个大大的牌坊,上头写着“月华镇”三个力道苍劲的大字。左右立着的两根大柱子上刻着两句话:青风庇佑福常在,心诚面善财聚来。
看着这两行字,柳烟芸不禁“嘿嘿”笑了几声。
这是她第二次下山。第一次是在七岁那年,可惜她回去后就生了场大病,将七岁以前的事儿都忘了个精光,自然也就不记得这月华镇是何种光景。她知道青风派在江湖上是有一定地位的,可没有想到,临近的小镇竟然还会特意在柱子上刻对联以膜拜它。
一种油然而生的嘚瑟感充斥了她的胸腔。
身后传来嗒嗒的马蹄声,不一会儿,柳凌风就赶了上来。好不容易追上了这个丫头,却见她对着牌坊一脸傻笑。柳凌风抬手一拍她后脑勺,这次他先冲到前面,只余下回音:“师妹,跟上!”
柳烟芸大喝一声,右脚跟踢了马儿屁股一脚,立马跟了上去。
两人在喜来客栈的门口下马,立刻就有店小二走出客栈,热情地向他们询问“打尖还是住店”,在得到“住店”这个回答后,小二接过他们手中的马缰,一边拉着马往客栈后头的马厩走,一边冲着客栈里头的掌柜吆喝:“掌柜的,两位公子住店!”
柳烟芸对这山下的一切都觉得很稀奇,跟着柳凌风往客栈里走的同时,眼睛却还在东瞧西看,压根没有注意前方的路。这不,一个不小心,绊在了门槛上,整个人呈“大”字形往前倒去。
得,叫也来不及了。柳烟芸认命地闭上眼,等待疼痛到来的那一刻。
就在她即将与大地亲吻的前一刻,柳凌风眼明手快地拎住了她颈后的衣领,将她整个人提了起来。即使这样,还是惹得客栈里吃饭的客人哄堂大笑。
柳烟芸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
其实,她从小到大闹过的笑话就不少,不过基本上被笑的都是被她闹的那个,至于真正属于她的笑话,只有七岁那年她随青风派掌门人——也就是她爹下山出远门的那一次。不过她自己已经记不得了,事情的经过都是后来她听别人说的。
据说,那年她出门,好不容易下了决心用自己攒下来的钱买点吃的,结果刚买到手就被一个小叫花子抢了去。她硬是追了人家好几里,最后淋着雨脏兮兮地回了客栈,满身狼狈,一见到她爹就号啕大哭,最后居然还病倒了。这一病,就拖到了回青风派的时候,她一直意识模糊,最后好不容易痊愈了,却把什么都忘了。
至于被抢的是什么好吃的,有人说是糖葫芦,有人说是桂花糕,有人说是大白馒头,反正没几个人说得一致,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自七岁开始有记忆以来,柳烟芸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多人一齐笑话,面子上总归有些过不去,可又不能平白无故地打人,只得扭头瞪了柳凌风一眼,怨他不早点扶住自己。柳凌风被瞪得哭笑不得,只得拉着她找一张桌子坐下,准备用食物来消散她的怨气。
“来一盘卤牛肉,半只烧鸡,一碗猪红,一盘青菜,哦,还要一笼水晶饺。”柳烟芸一口气报出一溜菜名,等说完了才记起一旁的柳凌云,“哎,师兄,你要吃什么?”
柳凌云苦笑,对店小二摇头:“不用了,就点这些吧。”
“哎哎,等等!”柳烟芸拉住店小二的衣角,“再来一壶桂花酿,要陈年的!”
“好嘞!客官稍等片刻!”
店小二还没见过这样的客官,才两个人,点这么多菜怎么吃得完?掌柜也没见过,不过掌柜眼尖,识得这二人身穿的是青风派的衣服,便朝店小二使个眼色,让他催促厨房抓紧上菜。
菜很快就上齐,柳烟芸斟了两杯酒,吃得只差没撒欢。
“哎,听说了吗?见离忧要往北边来了。”
旁边一桌坐着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穿着普通的布衣,若不是坐着的长凳上都放着兵器,看上去就像普通老百姓。此刻说话的是其中一个用头巾将头发包起来的男人,神色颇带些神秘,仿佛刚说的是花钱买来的消息似的。
柳烟芸耳朵尖,“见离忧”三个字一出来,她就停了手中的动作,聚精会神地听起来。在山上,她被爹爹整日逼着练武,又不能下山,每次她都只能从下山办事归来的师兄弟嘴里听一些江湖事迹。见离忧是近三年她听得最多的江湖人物,尤其是迎风师弟,几乎每次跟着师兄出门办事回来,嘴里都离不开这个名字,直称他为“大侠”,简直算得上对那人万分崇拜了。
现在能边吃饭边听人说,不亦乐乎?
“消息可靠吗?不是说见离忧一向只在岭南一带活动的吗?”那一桌唯一的女人听到这个消息,有些诧异,“难道他现在开始接北方的生意了?”
“这可不好。”另一名身着褐色粗布衣的男人皱起眉头,扒一口饭送到嘴里,压低声音,“他要是连北方的生意都做了,那叫我们这些人怎么过活?”
“去!你以为见离忧会接我们手头上的这种小生意吗?”女人不屑地看了身着褐色粗布衣的男人一眼,“人家的生意可都是二千五百两银子起价的,请得起的都是大贵人,我们连边都够不着。”
女人这么一说,身着褐色粗布衣的男人脸上出现喜忧参半的神色,既庆幸自己不会没活接,又悲哀于自己的不值钱。
“我倒听说,他这次来北方可不是为了做生意。”饭桌上一直没吭声的第三个男人这时插嘴进来,他下颌留有一小撮长胡子,颇有些仙风道骨的味道,他捋了捋胡子,道,“他这次好像是来找寻故人的。”
“咦?难道是跟包子有关的那个故人?”女人接上话。
柳烟芸听得津津有味,吃饭的动作跟着慢了许多。她抬眼看过去,发现大多数客人都歪着脑袋听那一桌人闲扯,看来,这见离忧的名声的确不小。
“这就不得而知了。”包头巾的男人耸肩,笑了笑,“不过他要是能来北方杀几个贪官污吏,就是百姓的福气了。”
这些人将“杀人”两个字云淡风轻地挂在嘴边,令柳烟芸有种“啊,这就是江湖”的感觉。
“你个小兔崽子!怎么给大爷上酒的?!”柳烟芸正听得起劲,隔着她两张桌子坐着的男人猛地拍桌,面色狰狞地叱喝着店小二。桌上的盘子都被震得往上跳起了一寸高。
这个男人有武功。这是柳烟芸心中的第一个想法。
店小二吓得浑身发颤,弯着腰拼命鞠躬:“对不起,客官,小的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怎么没看见你给其他人上酒时,洒他们一身?!”男人长着大胡子,五大三粗的一个人,发起怒来眼睛瞪得溜圆,粗壮的臂膀稍稍用力就能看到鼓出来的肌肉。他恶狠狠地抓住了店小二胸前的衣襟,一只手就把他提了起来。店小二这下可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男人的举动将客栈里人们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大爷,大爷,您大人有大量,这小崽子做事不牢靠,我亲自给您倒酒如何?这酒钱一文不收,就当是我请您喝的。”掌柜的见情况不妙,赶紧小跑着过来赔不是,满脸讨好的笑。
“呸!谁要你请了?!当大爷我没钱?!”没想到这大胡子脾气还不小,看来店小二今儿个怕是要遭罪了。
其他客人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看着热闹,丝毫没有要出言相劝的意思,更别说出手相救了。
这一点也不符合江湖的定义,柳烟芸想。
抓紧身侧的佩剑,柳烟芸几欲冲上去“惩奸除恶”,却被柳凌风一把按住。他对她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冲动。
大胡子男一只手将店小二举过头顶,眼看着就要把他摔下地,柳烟芸赶紧用手遮住眼睛,只留下一条缝。柳凌风从桌上的竹筒里抽出了一根筷子,捏在手中,随时准备着。
就在大家屏息等着看店小二倒霉时,一道红色的身影从客栈外跃了进来,一把又细又软的利剑绞上了大胡子男的胳膊。那人的脚轻轻点地,人就跳了起来,从大胡子男手中夺过店小二,将他平稳地带到了地上。
脚刚一着地,店小二就连忙躲到柜台后面去了。红衣男子没有给大胡子男反击的机会,剑绞着他的胳膊松开,将对方的袖子削了个稀烂,接着飞起一脚踹中他的胸口。大胡子这么厚实的一个人也被这一脚踹出去了好几米。但红衣男子并不打算这么放过他,跑过去在他胸口狠踩几脚,外人看着好似没怎么用力,但柳烟芸知道,他这是把内力凝聚到了脚上,这一脚踩下去,啧啧……
果然,大胡子男表情扭曲,躺在地上直喊疼。
红衣男子又补上几脚,面色凶狠:“还敢不敢欺压良民了?!”
“不敢了,不敢了……”大胡子男求饶,“公子你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柳烟芸看到这儿就没了兴趣:哎呀,这大胡子的战斗力也太弱了。红衣男子闻言,松开脚,踹了大胡子一脚让他滚,大胡子便屁滚尿流地跑了。客栈里的人都鼓掌叫起好来。
红衣男子抬起头,扫了客栈里的人一眼,眼里充满着不屑。
柳烟芸这才打量起红衣男子来。
细眉,桃花眼,头发高高地束在脑后,着一袭绛红色长袍,不算太高,身子骨骼偏纤细。
“嗯,长得还凑合。”柳烟芸发表了这句感慨,就没了下文。
以为这件事已经结束的店小二连忙从柜台后钻出来,对着红衣男子连连道谢,却不料人家不买他的账,只斜着眼看他,口气不太好:“光说谢谢有什么用?给我包十个灌汤包带走!”
店小二一愣,掌柜的倒是先反应了过来,一手擦着额头上的汗,一手推了店小二一把,让他赶紧进厨房拿包子,又谄媚地对着红衣男点头哈腰,请他先在厅内坐着,稍等一会儿。红衣男子鄙夷地扫了客栈里的人一圈,摇着头表示不愿意和粗俗之人坐在一块儿。
柳烟芸对这个男人的印象顿时就比对那大胡子的好不了多少了。
拿了包子,红衣男子便头也不回地出了客栈。
过了好一会儿,客栈里不知谁惊呼了一声:“红衣,包子……是见离忧!”
这句话就像扔入池塘的石头,“哗啦”一下,引得余波一圈一圈往外散。客栈里瞬间热闹起来,你一言我一语,都大肆谈论起见离忧来。
刚才那人是见离忧?柳烟芸皱眉,一时间,心里百感交集。
柳凌风见状,轻笑一声,抿了一口桂花酿?:“那人不是见离忧。”
柳烟芸扭头看着柳凌风的侧脸,问:“你怎么知道?”
“且不说长相打扮,光是爱管闲事这一点……”柳凌风“呵”了一声,瞥眼看着自己“一无所知”的师妹,“见离忧从来不会在吃饭时间多管闲事。”
远在某地,正在路上啃着包子的见离忧莫名地打了好几个喷嚏。
柳烟芸右手撑着下巴,感叹:“师兄,我觉得,这个江湖跟我期待的好像不太一样。”
柳凌风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师妹,要知道,江湖之所以为江湖,就是因为意外总是多于期待。”
天才蒙蒙亮,柳烟芸就被柳凌风从睡梦中揪了起来。
现已入秋,早晨的空气里透着较重的寒意。柳烟芸冷不丁打了个喷嚏,抖了抖,将加在长袍外绣着仙鹤的黑色长袍裹紧了些,跟着师兄下了楼。
客栈里的伙计已经忙活起来,擦桌、给客人的坐骑喂食、择菜、和面……见柳烟芸二人从楼上走下,掌柜放下手中的账本,迎了上去:“两位客官,要吃点什么?”
“给我们包几个馒头带路上。”柳凌风掏出钱袋,递给掌柜几粒碎银子,“这是房钱。”
掌柜接过银子,皱纹纹路更深了,笑得跟朵菊花似的。柳烟芸看得有意思,不禁莞尔。店小二从后院将他们俩的马牵到客栈前方,柳凌风接过馒头,用黄色的糙纸包好,放入包袱里,而后把包袱背在了背上。
两人一同跃上马背,随着两声“驾”,马儿驮着他们,奔出去好远。
掌柜站在客栈门口,看着两人的背影,不禁感慨:自古风流人物出少年啊。
马跑了好几个时辰,从繁荣的小镇跑到了杳无人烟的郊野荒地。天空却没什么变化,依旧灰蒙蒙的,好似一口大灰锅从头顶罩下来,压得人胸口沉闷。
等看到了河流,两人一同下马,准备休憩片刻。
柳凌风走到河边,将牛皮水袋灌满了水,先递给柳烟芸。柳烟芸咕噜咕噜喝了大半袋子,柳凌风只是宠溺地看着她笑,接过她递回来的水袋,又蹲下灌满,这才自己喝了两口。
“哎,师兄,你说,我爹这次让咱们去我姥爷家干吗呢?”柳烟芸从柳凌风的包袱里扒出馒头。天冷,加上过了这么长时间,馒头已经变得又冷又硬了,跟石头似的。不过她已经顾不上这么多,肚子饿不是病,饿起来要她命啊!
就这样,一口冷馒头就一口水,柳烟芸也吃得有滋有味。
“不知道。”柳凌风选了一块稍显干净的草地坐下,摇着头回答,“师父没有告诉我,只说,我们到了便知道了。”
柳烟芸“哼”了一声,嚼着馒头,不屑地说道:“我爹他就是喜欢没事卖关子,吊着我们胃口,好让我们拼命往姥爷家赶。”
柳凌风想着自家师父的性子,听了柳烟芸的话微微一笑,不做回应。他这个师妹什么都好,长得好,又招长辈喜欢,就是性子野了点,时常口无遮拦。
“算了,管他关子能卖几个钱呢!咱们还是抓紧赶路吧,我可不想把时间都浪费在路上,这风餐露宿的。”柳烟芸将最后一口馒头塞进嘴里,“到了姥爷家,我让厨子给我做油泼鸡吃!啧啧……”
她拍了拍手,用脚轻踢柳凌风的脚,嘟囔:“走啦走啦!”
紧赶慢赶,两人好歹在天黑前到达了下一个镇子。
这个镇子叫天华镇,比月华镇要小上许多,街道窄了三分之一,房屋也稍显陈旧,却意外地比月华镇要热闹十倍。街上到处都是小贩,叫卖声声声入耳。人也挺多,一眼望去,看不到尽头。
一打听,哟,不得了,这儿竟然是在举办花魁节!现在已经到了最后一轮的比试,时间定在明日下午。柳烟芸打有记忆起这还是第一次踏入江湖,对什么都好奇得紧,又怎肯错过这种盛会?此刻,早已把自己先前说的抓紧赶路忘得一干二净,吵着要多留一天,还振振有词:“师兄,人生苦短,需及时行乐。你这么大个人了,连花魁都没见过,不嫌丢人吗?”
柳凌风闹不过她,只得点头答应。
到了第二日,柳烟芸匆匆吃过午膳,拉着柳凌风来到事先打听好的地点——天华镇乃至整个北方最闻名的青楼:牡丹阁。
人已经来了不少,柳烟芸见缝插针,左挤右搡地硬是挤到了第一排,被她扯着的柳凌风平白无故遭了无数个白眼。
天华镇的花魁节三年举办一次,由牡丹阁承办,北方各地青楼自由选送一名花魁报名参加。在花魁节取胜的花魁将获得“花魁仙子”的称号,除了身价会突飞猛增十倍以上,在接下来的一年,胜者所待的青楼的生意一定会远远超过其他青楼。
为此,各大青楼的老鸨绞尽脑汁培养最优花魁,为的就是让她们夺一次“花魁仙子”。
往届的花魁仙子全是由牡丹阁选送的花魁所得,只有上一届赛出一匹黑马,由一位名不见经传的青楼花魁夺得,一时间那座青楼名声大噪,生意兴隆。不过,那花魁后来被牡丹阁高价挖到了自己楼中,牡丹阁的财力势力,由此可见一斑。
天气似乎也很给花魁节面子,昨天还阴沉沉的,今天就放了晴。太阳挂在天空中,照射着这片热血大地。
越接近比赛的时间,人就越多。柳烟芸不过无意中往后看了一眼,顿时倒吸一口凉气:黑压压的一片,全是人!
时间到。
牡丹阁的老鸨摇着羽毛扇,风姿绰约地走出来。开头无非就是“今日是比试的最后一场,胜者将会是这一届的‘花魁仙子’”云云。啰唆了一大堆,柳烟芸给她一句话总结了:最后一场比才艺,由大众投票,胜者将捧回“花魁仙子”称号,败者赶紧收拾收拾,哪儿来的回哪儿去。
在老鸨说话的时候,就有抹着胭脂水粉、走路摇曳生姿的青楼女子给各位看官发红花,一人一朵。柳烟芸拿起来在鼻子下闻了闻:不好闻,没有那些女子身上戴的香。
经过介绍,大家知道了这红花就是用来投票的,等所有参赛的花魁展示完才艺,看客喜欢谁,就可以将红花投到谁前面的篮子里。
嘿,这倒有些意思。柳烟芸觉得稀奇,不免将红花抓紧了些。
比试开始。各位花魁使出浑身解数,吹拉弹唱舞,个个儿都铆足了劲,一副誓死也要将“花魁仙子”称号拿下的模样。
柳烟芸看得眼睛都直了。
她在青风派除了读书识字,就是练武,还从来不知道女子身姿可以如此柔软,纤纤细指可以弹奏出这么美妙的音乐来。
突然左边传来一个突兀的声音:“啧啧,北方的花魁也不过如此,哪比得上江南的姑娘。”
柳烟芸几乎是一扭头就看准了目标。
也难怪她看得这么准,那个人实在太显眼了。
一袭大红的长袍,眉目如画,眼角微微上扬,散发着一股子自信的风采,长身玉立,脸蛋窄小,下巴明明应该是尖的,却偏偏在最尖处有了一个圆润弧度,使得整张脸看上去柔软了许多。看上去大概二十岁的人了,神色里偏偏透着份属于少年人的不羁,手持一把折扇,右侧腰上是一把细长的佩剑。
真是一个漂亮的人啊。虽然刚才他的那番话既不礼貌又扫了兴,可柳烟芸也不得不打心底里赞叹。
或许是因为柳烟芸盯得太紧,又或是因为她的目光太过炙热,总之那人感受到她的目光,转过头来,对上她清亮的双眸。
柳烟芸有一瞬间的窒息,不知不觉,脸竟然也跟着红了。
那人看着她,勾起嘴角,轻轻笑出了声,只考虑了一会儿,便朝她走来。出人意料的是,挡在他面前的人都不由自主地给他让出了道。
台上的众位花魁没料到会出现这一状况,纷纷将目光投了过来,在看到那人的脸时,一个个羞赧起来。原本就是一朵朵娇花,这么一羞涩,惹得一些男人欲火焚身,吹起了口哨。
那人停在柳烟芸面前,看着她,饱满却又有些偏薄的朱唇轻启:“姑娘可是认得在下?”
这是他第二次开口,这么一听,声音竟是有种蛊惑人心的魅力。
柳烟芸吞了吞口水,张开嘴,才发现自己竟然结巴了:“我……我不认得……你。”
之后,她又惊诧地瞪大眼睛,看着他:他、他是怎么知道自己是姑娘的?!柳烟芸低下头仔仔细细检查自己的打扮,胸裹平了,头发也是束的男子发式,衣服更不用说了。
她这样的举动惹得他笑起来,露出几颗雪白的牙齿。柳烟芸发现他的左嘴角有个小梨涡,脑中顷刻间生出“他应该笑不露齿”的想法。
“既然姑娘不认得在下,为何要盯着在下看?”折扇在他手上打开,雪白的扇面上画着几朵莲花,似乎还题了字,只是有褶皱的缘故,让人看不大清。
“我只是……见你长得好看。”
柳烟芸声音细细小小,嗡嗡的像是蚊子叫。
一旁的柳凌风一头黑线,转过头去,坚决不看她。
红衣男子“呵呵”轻笑起来,折扇猛地收拢,抵在柳烟芸的下巴上,将她的头微微抬高后才拿开,一拱手:“在下见离忧,不知姑娘可否告知芳名?”
一时间,天地万物仿佛都在旋转,只听见周围一片唏嘘惊讶之声。更有花魁当场倒下,在场的男人女人都看着见离忧的脸,再也挪不开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