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江湖为聘》,由网络作家“唐源儿”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一把仙剑离奇消失,柳烟芸作为青风派的掌门千金,由于体质特殊,可以感应到仙剑的存在,于是和师兄柳凌风开启了一段扑朔迷离的寻剑之旅。一入江湖,便邂逅了名动江湖的杀手见离忧。他喜穿红色的衣服,爱吃包子,一双桃花眼风情万种。而在柳烟芸眼中,那只花孔雀骚包又自恋,整天似笑非笑,毒舌又贪财!可怎么越看他越顺眼?咦,她才没有心动!不料他竟然说:“你的包子救了我的命,恩情太重,已还不起。不如,我把自己给你吧。”柳烟芸仰天长叹——俩包子引发的孽缘啊。而随着寻剑队伍的壮大,江湖上却掀起了轩然大波,仙剑被盗背后竟隐藏着惊
《江湖为聘》精彩片段
江湖上关于见离忧的传闻很多,各式各样,不尽相同。比如他是个杀手,比如他武功高深莫测,又比如他行踪不定等等。但是最统一也是最著名的就是他的三个规矩:
第一,只杀该杀之人;第二,喜吃包子;第三,请他办事,二千五百两银子起价,只高不低,谢绝还价。
以上三点就已经足够让江湖中人津津乐道,但是相比这三点,见离忧这个人则更让人好奇。有人说他是男人,但也有人说他是个女人,并且他们都说是亲眼见过见离忧的。为此经常有人吵得面红耳赤。而唯一能让双方都认同的是,见离忧这个人,长得算是“祸国殃民”。
传闻中,他喜穿红色的衣服,尤其是朱红,却爱戴素色的发簪,长发随意束起,露出一张白皙的瓜子脸,眼睛是标准的双眼皮,桃花眼,眼角微微上翘,更显得风情万种。个子放在男人堆里不矮,放在女人堆里那绝对算高挑(据某作者说,放在现代,估摸着是一百七十八厘米的样子)。据说,见离忧右手小指上常年戴着一枚红色的戒指,细细的一圈,像一条丝线缠绕在上面。
最近,又有关于见离忧的新八卦流传出来了。
这个传闻倒跟他的规矩中“爱吃包子”这点挂上了钩。据八卦者说,这见离忧之所以喜吃包子,是因为想念一个人,并且他还要去寻找那个人。但是很快就有人出来反驳,说见离忧爱吃包子是因为他在缅怀一位故人。这两者意思相差甚远,一时间,江湖上分成了两派,每天都争辩得不可开交。
至于是真是假,恐怕就只有见离忧自己心里才有答案了。
剑华山山脚下,两个身穿白衣,手持宝剑的男子正悠闲地骑着马,不急不缓地沿着道路往月华镇的方向走去。
剑华山雄伟巍峨,是一座闻名了两百多年的名山,而让它出名的原因,除了它本身风景秀丽、山上多奇珍异果,最重要的则是那山顶之上的门派——青风派。青风派是江湖最有名的大派之一,名字听上去雅致,与世无争。但领略过青风派武功的人都知道,青风派的武功是以其快、准、多变而令人胆寒。幸而这么多年来,青风派一直都是走的“名门正派”这条路,对江湖上的打打杀杀也不太过问,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隐于世外般,不然,恐怕会让江湖中人感到恐慌吧。
而这两人骑马从剑华山上下来,看其着装打扮,便能想到是青风派的弟子了。
“师兄,我们走这么慢,什么时候才能到月华镇啊?”右边的白衣男子终于忍不住偏过头看向一旁的男子,一双眼睛像极了小鹿的眼睛,又大又狡黠,镶嵌在白皙而又略带婴儿肥的脸庞上,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活力。
“师妹,你好不容易出一趟门,要懂得慢慢欣赏沿途的风景,这才不枉你来江湖走一遭。”闻言,左边的白衣男子勾起嘴角,显得格外悠然自得。
原来右侧“公子”非公子,而是一个黄花大闺女。
“破山破石头有什么好看的……”柳烟芸嘀咕着,扬起头看了一眼身旁并肩而行的人,突然两腿用力夹住马肚子,马儿吃痛地嘶叫一声,前腿抬起,接着飞快地跑起来。少女银铃般的笑声从远处传来:“柳凌风,要看风景你自己看去,我要去镇上吃东西了!驾!”
“烟芸你慢点!”柳凌风狠狠在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朝前方巧笑着的柳烟芸赶去,边往前赶边在心里暗叹:这丫头,性子忒野了。
他们到达月华镇的时间比预计的要早了许多。
柳烟芸坐在马上瞧着月华镇的入口。
月华镇镇口有一个大大的牌坊,上头写着“月华镇”三个力道苍劲的大字。左右立着的两根大柱子上刻着两句话:青风庇佑福常在,心诚面善财聚来。
看着这两行字,柳烟芸不禁“嘿嘿”笑了几声。
这是她第二次下山。第一次是在七岁那年,可惜她回去后就生了场大病,将七岁以前的事儿都忘了个精光,自然也就不记得这月华镇是何种光景。她知道青风派在江湖上是有一定地位的,可没有想到,临近的小镇竟然还会特意在柱子上刻对联以膜拜它。
一种油然而生的嘚瑟感充斥了她的胸腔。
身后传来嗒嗒的马蹄声,不一会儿,柳凌风就赶了上来。好不容易追上了这个丫头,却见她对着牌坊一脸傻笑。柳凌风抬手一拍她后脑勺,这次他先冲到前面,只余下回音:“师妹,跟上!”
柳烟芸大喝一声,右脚跟踢了马儿屁股一脚,立马跟了上去。
两人在喜来客栈的门口下马,立刻就有店小二走出客栈,热情地向他们询问“打尖还是住店”,在得到“住店”这个回答后,小二接过他们手中的马缰,一边拉着马往客栈后头的马厩走,一边冲着客栈里头的掌柜吆喝:“掌柜的,两位公子住店!”
柳烟芸对这山下的一切都觉得很稀奇,跟着柳凌风往客栈里走的同时,眼睛却还在东瞧西看,压根没有注意前方的路。这不,一个不小心,绊在了门槛上,整个人呈“大”字形往前倒去。
得,叫也来不及了。柳烟芸认命地闭上眼,等待疼痛到来的那一刻。
就在她即将与大地亲吻的前一刻,柳凌风眼明手快地拎住了她颈后的衣领,将她整个人提了起来。即使这样,还是惹得客栈里吃饭的客人哄堂大笑。
柳烟芸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
其实,她从小到大闹过的笑话就不少,不过基本上被笑的都是被她闹的那个,至于真正属于她的笑话,只有七岁那年她随青风派掌门人——也就是她爹下山出远门的那一次。不过她自己已经记不得了,事情的经过都是后来她听别人说的。
据说,那年她出门,好不容易下了决心用自己攒下来的钱买点吃的,结果刚买到手就被一个小叫花子抢了去。她硬是追了人家好几里,最后淋着雨脏兮兮地回了客栈,满身狼狈,一见到她爹就号啕大哭,最后居然还病倒了。这一病,就拖到了回青风派的时候,她一直意识模糊,最后好不容易痊愈了,却把什么都忘了。
至于被抢的是什么好吃的,有人说是糖葫芦,有人说是桂花糕,有人说是大白馒头,反正没几个人说得一致,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自七岁开始有记忆以来,柳烟芸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多人一齐笑话,面子上总归有些过不去,可又不能平白无故地打人,只得扭头瞪了柳凌风一眼,怨他不早点扶住自己。柳凌风被瞪得哭笑不得,只得拉着她找一张桌子坐下,准备用食物来消散她的怨气。
“来一盘卤牛肉,半只烧鸡,一碗猪红,一盘青菜,哦,还要一笼水晶饺。”柳烟芸一口气报出一溜菜名,等说完了才记起一旁的柳凌云,“哎,师兄,你要吃什么?”
柳凌云苦笑,对店小二摇头:“不用了,就点这些吧。”
“哎哎,等等!”柳烟芸拉住店小二的衣角,“再来一壶桂花酿,要陈年的!”
“好嘞!客官稍等片刻!”
店小二还没见过这样的客官,才两个人,点这么多菜怎么吃得完?掌柜也没见过,不过掌柜眼尖,识得这二人身穿的是青风派的衣服,便朝店小二使个眼色,让他催促厨房抓紧上菜。
菜很快就上齐,柳烟芸斟了两杯酒,吃得只差没撒欢。
“哎,听说了吗?见离忧要往北边来了。”
旁边一桌坐着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穿着普通的布衣,若不是坐着的长凳上都放着兵器,看上去就像普通老百姓。此刻说话的是其中一个用头巾将头发包起来的男人,神色颇带些神秘,仿佛刚说的是花钱买来的消息似的。
柳烟芸耳朵尖,“见离忧”三个字一出来,她就停了手中的动作,聚精会神地听起来。在山上,她被爹爹整日逼着练武,又不能下山,每次她都只能从下山办事归来的师兄弟嘴里听一些江湖事迹。见离忧是近三年她听得最多的江湖人物,尤其是迎风师弟,几乎每次跟着师兄出门办事回来,嘴里都离不开这个名字,直称他为“大侠”,简直算得上对那人万分崇拜了。
现在能边吃饭边听人说,不亦乐乎?
“消息可靠吗?不是说见离忧一向只在岭南一带活动的吗?”那一桌唯一的女人听到这个消息,有些诧异,“难道他现在开始接北方的生意了?”
“这可不好。”另一名身着褐色粗布衣的男人皱起眉头,扒一口饭送到嘴里,压低声音,“他要是连北方的生意都做了,那叫我们这些人怎么过活?”
“去!你以为见离忧会接我们手头上的这种小生意吗?”女人不屑地看了身着褐色粗布衣的男人一眼,“人家的生意可都是二千五百两银子起价的,请得起的都是大贵人,我们连边都够不着。”
女人这么一说,身着褐色粗布衣的男人脸上出现喜忧参半的神色,既庆幸自己不会没活接,又悲哀于自己的不值钱。
“我倒听说,他这次来北方可不是为了做生意。”饭桌上一直没吭声的第三个男人这时插嘴进来,他下颌留有一小撮长胡子,颇有些仙风道骨的味道,他捋了捋胡子,道,“他这次好像是来找寻故人的。”
“咦?难道是跟包子有关的那个故人?”女人接上话。
柳烟芸听得津津有味,吃饭的动作跟着慢了许多。她抬眼看过去,发现大多数客人都歪着脑袋听那一桌人闲扯,看来,这见离忧的名声的确不小。
“这就不得而知了。”包头巾的男人耸肩,笑了笑,“不过他要是能来北方杀几个贪官污吏,就是百姓的福气了。”
这些人将“杀人”两个字云淡风轻地挂在嘴边,令柳烟芸有种“啊,这就是江湖”的感觉。
“你个小兔崽子!怎么给大爷上酒的?!”柳烟芸正听得起劲,隔着她两张桌子坐着的男人猛地拍桌,面色狰狞地叱喝着店小二。桌上的盘子都被震得往上跳起了一寸高。
这个男人有武功。这是柳烟芸心中的第一个想法。
店小二吓得浑身发颤,弯着腰拼命鞠躬:“对不起,客官,小的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怎么没看见你给其他人上酒时,洒他们一身?!”男人长着大胡子,五大三粗的一个人,发起怒来眼睛瞪得溜圆,粗壮的臂膀稍稍用力就能看到鼓出来的肌肉。他恶狠狠地抓住了店小二胸前的衣襟,一只手就把他提了起来。店小二这下可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男人的举动将客栈里人们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大爷,大爷,您大人有大量,这小崽子做事不牢靠,我亲自给您倒酒如何?这酒钱一文不收,就当是我请您喝的。”掌柜的见情况不妙,赶紧小跑着过来赔不是,满脸讨好的笑。
“呸!谁要你请了?!当大爷我没钱?!”没想到这大胡子脾气还不小,看来店小二今儿个怕是要遭罪了。
其他客人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看着热闹,丝毫没有要出言相劝的意思,更别说出手相救了。
这一点也不符合江湖的定义,柳烟芸想。
抓紧身侧的佩剑,柳烟芸几欲冲上去“惩奸除恶”,却被柳凌风一把按住。他对她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冲动。
大胡子男一只手将店小二举过头顶,眼看着就要把他摔下地,柳烟芸赶紧用手遮住眼睛,只留下一条缝。柳凌风从桌上的竹筒里抽出了一根筷子,捏在手中,随时准备着。
就在大家屏息等着看店小二倒霉时,一道红色的身影从客栈外跃了进来,一把又细又软的利剑绞上了大胡子男的胳膊。那人的脚轻轻点地,人就跳了起来,从大胡子男手中夺过店小二,将他平稳地带到了地上。
脚刚一着地,店小二就连忙躲到柜台后面去了。红衣男子没有给大胡子男反击的机会,剑绞着他的胳膊松开,将对方的袖子削了个稀烂,接着飞起一脚踹中他的胸口。大胡子这么厚实的一个人也被这一脚踹出去了好几米。但红衣男子并不打算这么放过他,跑过去在他胸口狠踩几脚,外人看着好似没怎么用力,但柳烟芸知道,他这是把内力凝聚到了脚上,这一脚踩下去,啧啧……
果然,大胡子男表情扭曲,躺在地上直喊疼。
红衣男子又补上几脚,面色凶狠:“还敢不敢欺压良民了?!”
“不敢了,不敢了……”大胡子男求饶,“公子你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柳烟芸看到这儿就没了兴趣:哎呀,这大胡子的战斗力也太弱了。红衣男子闻言,松开脚,踹了大胡子一脚让他滚,大胡子便屁滚尿流地跑了。客栈里的人都鼓掌叫起好来。
红衣男子抬起头,扫了客栈里的人一眼,眼里充满着不屑。
柳烟芸这才打量起红衣男子来。
细眉,桃花眼,头发高高地束在脑后,着一袭绛红色长袍,不算太高,身子骨骼偏纤细。
“嗯,长得还凑合。”柳烟芸发表了这句感慨,就没了下文。
以为这件事已经结束的店小二连忙从柜台后钻出来,对着红衣男子连连道谢,却不料人家不买他的账,只斜着眼看他,口气不太好:“光说谢谢有什么用?给我包十个灌汤包带走!”
店小二一愣,掌柜的倒是先反应了过来,一手擦着额头上的汗,一手推了店小二一把,让他赶紧进厨房拿包子,又谄媚地对着红衣男点头哈腰,请他先在厅内坐着,稍等一会儿。红衣男子鄙夷地扫了客栈里的人一圈,摇着头表示不愿意和粗俗之人坐在一块儿。
柳烟芸对这个男人的印象顿时就比对那大胡子的好不了多少了。
拿了包子,红衣男子便头也不回地出了客栈。
过了好一会儿,客栈里不知谁惊呼了一声:“红衣,包子……是见离忧!”
这句话就像扔入池塘的石头,“哗啦”一下,引得余波一圈一圈往外散。客栈里瞬间热闹起来,你一言我一语,都大肆谈论起见离忧来。
刚才那人是见离忧?柳烟芸皱眉,一时间,心里百感交集。
柳凌风见状,轻笑一声,抿了一口桂花酿?:“那人不是见离忧。”
柳烟芸扭头看着柳凌风的侧脸,问:“你怎么知道?”
“且不说长相打扮,光是爱管闲事这一点……”柳凌风“呵”了一声,瞥眼看着自己“一无所知”的师妹,“见离忧从来不会在吃饭时间多管闲事。”
远在某地,正在路上啃着包子的见离忧莫名地打了好几个喷嚏。
柳烟芸右手撑着下巴,感叹:“师兄,我觉得,这个江湖跟我期待的好像不太一样。”
柳凌风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师妹,要知道,江湖之所以为江湖,就是因为意外总是多于期待。”
天才蒙蒙亮,柳烟芸就被柳凌风从睡梦中揪了起来。
现已入秋,早晨的空气里透着较重的寒意。柳烟芸冷不丁打了个喷嚏,抖了抖,将加在长袍外绣着仙鹤的黑色长袍裹紧了些,跟着师兄下了楼。
客栈里的伙计已经忙活起来,擦桌、给客人的坐骑喂食、择菜、和面……见柳烟芸二人从楼上走下,掌柜放下手中的账本,迎了上去:“两位客官,要吃点什么?”
“给我们包几个馒头带路上。”柳凌风掏出钱袋,递给掌柜几粒碎银子,“这是房钱。”
掌柜接过银子,皱纹纹路更深了,笑得跟朵菊花似的。柳烟芸看得有意思,不禁莞尔。店小二从后院将他们俩的马牵到客栈前方,柳凌风接过馒头,用黄色的糙纸包好,放入包袱里,而后把包袱背在了背上。
两人一同跃上马背,随着两声“驾”,马儿驮着他们,奔出去好远。
掌柜站在客栈门口,看着两人的背影,不禁感慨:自古风流人物出少年啊。
马跑了好几个时辰,从繁荣的小镇跑到了杳无人烟的郊野荒地。天空却没什么变化,依旧灰蒙蒙的,好似一口大灰锅从头顶罩下来,压得人胸口沉闷。
等看到了河流,两人一同下马,准备休憩片刻。
柳凌风走到河边,将牛皮水袋灌满了水,先递给柳烟芸。柳烟芸咕噜咕噜喝了大半袋子,柳凌风只是宠溺地看着她笑,接过她递回来的水袋,又蹲下灌满,这才自己喝了两口。
“哎,师兄,你说,我爹这次让咱们去我姥爷家干吗呢?”柳烟芸从柳凌风的包袱里扒出馒头。天冷,加上过了这么长时间,馒头已经变得又冷又硬了,跟石头似的。不过她已经顾不上这么多,肚子饿不是病,饿起来要她命啊!
就这样,一口冷馒头就一口水,柳烟芸也吃得有滋有味。
“不知道。”柳凌风选了一块稍显干净的草地坐下,摇着头回答,“师父没有告诉我,只说,我们到了便知道了。”
柳烟芸“哼”了一声,嚼着馒头,不屑地说道:“我爹他就是喜欢没事卖关子,吊着我们胃口,好让我们拼命往姥爷家赶。”
柳凌风想着自家师父的性子,听了柳烟芸的话微微一笑,不做回应。他这个师妹什么都好,长得好,又招长辈喜欢,就是性子野了点,时常口无遮拦。
“算了,管他关子能卖几个钱呢!咱们还是抓紧赶路吧,我可不想把时间都浪费在路上,这风餐露宿的。”柳烟芸将最后一口馒头塞进嘴里,“到了姥爷家,我让厨子给我做油泼鸡吃!啧啧……”
她拍了拍手,用脚轻踢柳凌风的脚,嘟囔:“走啦走啦!”
紧赶慢赶,两人好歹在天黑前到达了下一个镇子。
这个镇子叫天华镇,比月华镇要小上许多,街道窄了三分之一,房屋也稍显陈旧,却意外地比月华镇要热闹十倍。街上到处都是小贩,叫卖声声声入耳。人也挺多,一眼望去,看不到尽头。
一打听,哟,不得了,这儿竟然是在举办花魁节!现在已经到了最后一轮的比试,时间定在明日下午。柳烟芸打有记忆起这还是第一次踏入江湖,对什么都好奇得紧,又怎肯错过这种盛会?此刻,早已把自己先前说的抓紧赶路忘得一干二净,吵着要多留一天,还振振有词:“师兄,人生苦短,需及时行乐。你这么大个人了,连花魁都没见过,不嫌丢人吗?”
柳凌风闹不过她,只得点头答应。
到了第二日,柳烟芸匆匆吃过午膳,拉着柳凌风来到事先打听好的地点——天华镇乃至整个北方最闻名的青楼:牡丹阁。
人已经来了不少,柳烟芸见缝插针,左挤右搡地硬是挤到了第一排,被她扯着的柳凌风平白无故遭了无数个白眼。
天华镇的花魁节三年举办一次,由牡丹阁承办,北方各地青楼自由选送一名花魁报名参加。在花魁节取胜的花魁将获得“花魁仙子”的称号,除了身价会突飞猛增十倍以上,在接下来的一年,胜者所待的青楼的生意一定会远远超过其他青楼。
为此,各大青楼的老鸨绞尽脑汁培养最优花魁,为的就是让她们夺一次“花魁仙子”。
往届的花魁仙子全是由牡丹阁选送的花魁所得,只有上一届赛出一匹黑马,由一位名不见经传的青楼花魁夺得,一时间那座青楼名声大噪,生意兴隆。不过,那花魁后来被牡丹阁高价挖到了自己楼中,牡丹阁的财力势力,由此可见一斑。
天气似乎也很给花魁节面子,昨天还阴沉沉的,今天就放了晴。太阳挂在天空中,照射着这片热血大地。
越接近比赛的时间,人就越多。柳烟芸不过无意中往后看了一眼,顿时倒吸一口凉气:黑压压的一片,全是人!
时间到。
牡丹阁的老鸨摇着羽毛扇,风姿绰约地走出来。开头无非就是“今日是比试的最后一场,胜者将会是这一届的‘花魁仙子’”云云。啰唆了一大堆,柳烟芸给她一句话总结了:最后一场比才艺,由大众投票,胜者将捧回“花魁仙子”称号,败者赶紧收拾收拾,哪儿来的回哪儿去。
在老鸨说话的时候,就有抹着胭脂水粉、走路摇曳生姿的青楼女子给各位看官发红花,一人一朵。柳烟芸拿起来在鼻子下闻了闻:不好闻,没有那些女子身上戴的香。
经过介绍,大家知道了这红花就是用来投票的,等所有参赛的花魁展示完才艺,看客喜欢谁,就可以将红花投到谁前面的篮子里。
嘿,这倒有些意思。柳烟芸觉得稀奇,不免将红花抓紧了些。
比试开始。各位花魁使出浑身解数,吹拉弹唱舞,个个儿都铆足了劲,一副誓死也要将“花魁仙子”称号拿下的模样。
柳烟芸看得眼睛都直了。
她在青风派除了读书识字,就是练武,还从来不知道女子身姿可以如此柔软,纤纤细指可以弹奏出这么美妙的音乐来。
突然左边传来一个突兀的声音:“啧啧,北方的花魁也不过如此,哪比得上江南的姑娘。”
柳烟芸几乎是一扭头就看准了目标。
也难怪她看得这么准,那个人实在太显眼了。
一袭大红的长袍,眉目如画,眼角微微上扬,散发着一股子自信的风采,长身玉立,脸蛋窄小,下巴明明应该是尖的,却偏偏在最尖处有了一个圆润弧度,使得整张脸看上去柔软了许多。看上去大概二十岁的人了,神色里偏偏透着份属于少年人的不羁,手持一把折扇,右侧腰上是一把细长的佩剑。
真是一个漂亮的人啊。虽然刚才他的那番话既不礼貌又扫了兴,可柳烟芸也不得不打心底里赞叹。
或许是因为柳烟芸盯得太紧,又或是因为她的目光太过炙热,总之那人感受到她的目光,转过头来,对上她清亮的双眸。
柳烟芸有一瞬间的窒息,不知不觉,脸竟然也跟着红了。
那人看着她,勾起嘴角,轻轻笑出了声,只考虑了一会儿,便朝她走来。出人意料的是,挡在他面前的人都不由自主地给他让出了道。
台上的众位花魁没料到会出现这一状况,纷纷将目光投了过来,在看到那人的脸时,一个个羞赧起来。原本就是一朵朵娇花,这么一羞涩,惹得一些男人欲火焚身,吹起了口哨。
那人停在柳烟芸面前,看着她,饱满却又有些偏薄的朱唇轻启:“姑娘可是认得在下?”
这是他第二次开口,这么一听,声音竟是有种蛊惑人心的魅力。
柳烟芸吞了吞口水,张开嘴,才发现自己竟然结巴了:“我……我不认得……你。”
之后,她又惊诧地瞪大眼睛,看着他:他、他是怎么知道自己是姑娘的?!柳烟芸低下头仔仔细细检查自己的打扮,胸裹平了,头发也是束的男子发式,衣服更不用说了。
她这样的举动惹得他笑起来,露出几颗雪白的牙齿。柳烟芸发现他的左嘴角有个小梨涡,脑中顷刻间生出“他应该笑不露齿”的想法。
“既然姑娘不认得在下,为何要盯着在下看?”折扇在他手上打开,雪白的扇面上画着几朵莲花,似乎还题了字,只是有褶皱的缘故,让人看不大清。
“我只是……见你长得好看。”
柳烟芸声音细细小小,嗡嗡的像是蚊子叫。
一旁的柳凌风一头黑线,转过头去,坚决不看她。
红衣男子“呵呵”轻笑起来,折扇猛地收拢,抵在柳烟芸的下巴上,将她的头微微抬高后才拿开,一拱手:“在下见离忧,不知姑娘可否告知芳名?”
一时间,天地万物仿佛都在旋转,只听见周围一片唏嘘惊讶之声。更有花魁当场倒下,在场的男人女人都看着见离忧的脸,再也挪不开视线。
柳烟芸最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柳凌云拽回客栈的,也不记得自己是否说出了名字。她只知道,见离忧如同乱花,迷了她的眼。
待到清醒时,柳烟芸在床上打滚,她怎么就看傻了呢?
最后她蹦起来,一拍床,气冲云天地吼:“一个男人凭什么比本姑娘漂亮!”
隔壁房间内,柳凌风往耳朵里塞了两坨棉花,碎碎念:我什么也听不到。
之后,柳烟芸便想雄赳赳气昂昂地迅速将见离忧忘个一干二净。对于她来说,这次是遇见了一个妙人儿,也让众人见证了她大大地丢了一回脸。
很显然,后者让柳烟芸更加在意。
抱着“我只是做了一个梦,睡一觉醒来就什么都忘了”的想法,柳烟芸抱着被子迫使自己很快睡去。
整个天华镇因为见离忧出现,炸开了锅。
简直引发了一场全民大讨论。
无论男女老少逢人就是?:“哎哎,知道吗?见离忧来咱们镇了!”
回答往往是:“这咋能不知道呢?听说长得可水灵了!”
接下来一句,柳烟芸听到一定会吐血。
“知道吗?一个女人看离忧都看傻啦!”
至此,除了见离忧,柳烟芸成了第二个在天华镇走红的人,并被扣上了“花痴女”的帽子,而评价是?:一个爱慕见离忧并有幸被“临幸”的女人。第二天柳烟芸得知后,气得直跳脚,恨不得上前一脚踹飞了见离忧。当然,这是后话了。
而此刻,天色渐暗。
夜幕降临,温度比起白天又要冷上一些。不过,这并不能成为阻挡天华镇百姓欢度夜生活的绊脚石,街上街灯通亮,各家各户、各店各栈门前都点亮了灯笼,一些白天不曾出来的小贩,在夜晚倒是都出来摆摊叫卖了。
街上人潮不减白日。一些白天要务活的男人,到了晚上就跟大解放了似的,都跑到了街上晃荡。
见离忧就在人潮中穿梭来,穿梭去,将折扇打开拿在手上,怡然自得地迈着步子。
他仍旧是那身大红袍,头发用一根白素的簪子随意地绾在脑后,两缕没有被绾上的头发随意地垂在肩膀,给人一种妖冶的飘逸感。
可能是夜晚的光线太暗,也可能是因为有不少私妓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出来同青楼抢生意,总之,大多数人的目光都被其他东西吸引,让见离忧也不再那么惹人注目。
这不太合他的意。
见离忧摇着扇,微笑着,大摇大摆地走进了牡丹阁。
这下,他倒是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老鸨眼尖,记得这是今天下午惊艳了一票人的公子,虽然让花魁节差点办砸,但是带来的效应是很好的。许多人提到见离忧时,都会带上“花魁节”三个字。比如“我在花魁节上见到见离忧了”,又比如“今年花魁节真厉害啊,连见离忧都被吸引来了”。
话说到此,大家也应该能明白,为什么见离忧以神秘出名,却也时常能让人提起他了。
“哟,这不是见离忧公子吗?”老鸨跟见了蜜的蚂蚁似的,立马就黏了上来,手中的绢帕挥舞几下,瞬间一排的姑娘就冲了过来,一个个笑靥如花,对着见离忧使劲抛媚眼。
只见见离忧稍稍勾动嘴角,眼睛微微眯着,脸部的肌肉明明没有怎么动,却让整个人都显得喜形于色了。被一群美女簇拥着,见离忧跟着老鸨往楼上天字号雅间走去。
这一去,整个晚上就没有再下来。跟着没有下来的,还有那一群身姿曼妙的娇俏人儿。
不过一夜,风流之名,就在清晨和煦的阳光中,传遍了整个天华镇。
自然也传到了柳烟芸的耳里。
不过那是在柳烟芸下楼一个时辰之后。
这个时间段,她还刚从呼呼大睡中揉着眼醒过来。
“师妹,下楼吃早饭,要启程了。”门外传来柳凌风温和的声音。不急不慢的语调,让柳烟芸忍不住又打了个哈欠。
“知道了,我就下来。”
起床换好衣裳,柳烟芸因为昨天受到被见离忧一眼就看出女儿身的打击,所以今日,她对自己特别狠,裹胸布硬是缠得更紧更厚,都快喘不过气来了。
把头发梳成一团,绑在脑后,很普通也很典型的男子发髻,衬得她的脸又圆了几分。柳烟芸对着镜子扯出一个自信的笑脸,这才满意地往楼下走去。
结果刚一下楼,她的脸色就黑了。
他怎么会在这里?!
柳烟芸不可置信地看着正跟师兄一起吃早饭、谈笑风生的见离忧,顿时有种“师兄被不良妇女迷住”的心痛感。英明正经如师兄,怎么就被一只大花孔雀迷惑了?
她鼓着嘴,一屁股坐到桌子前,让两人的对话无法再进行下去。
见离忧坐在她对面,只要稍稍一抬眼,就能看到她气呼呼的样子,一双杏仁眼因为生气而瞪得大大的,脸色白里透红,让人忍不住想要捏上一把。
见离忧低头笑了笑,舀了一碗白粥递到柳烟芸面前,道:“烟芸姑娘,喝粥。”
柳烟芸便不争气地又脸红起来,心里暗骂自己没用。可是他那张脸,再配上仿佛能蛊惑人心般的温柔语调,她承认她很没用。
但是脸红并不能代表什么,她如是想。
只是,三人同桌,总有些不自在。
柳烟芸心里,总会偷偷拿自己与他做比较。
嗯,他吃东西的样子也很好看,嗯,我吃饭……柳烟芸立即把抓着馒头的手势改成用三根手指捏着;嗯,他喝粥一小口一小口的,很优雅,嗯,我喝粥……她立即把碗放在桌上,拿起汤匙舀着喝。
不过,柳烟芸发现,桌子上的早餐很丰富,有馒头、饺子、花卷等,但见离忧自始至终只吃一样——包子,而且是菜包子。
霍然间她就欣慰起来,手指轻快地敲了一下桌子,自己有一项比他要好了:咱不挑食!
柳凌风看着忽然就眉眼飞扬、得意起来的师妹,莞尔,伸手在她头上摸了摸,告诉了她一个消息:“师妹,接下来,见离忧公子与我们同路,我们已经约好了。”
瞬间,柳烟芸的心情就像被雷劈了一样憔悴。但师兄看上去是已经做了决定,她只是被告知一声而已。她很想抓住师兄的衣角,威逼利诱让他打消这种念头,她可不想一路被人参观!可是一见到见离忧似笑非笑的脸,她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一个时辰后,他们出了天华镇。
柳烟芸的脸色更难看了,简直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要臭。
见离忧甚至还无比关心地问她,是否需要为她借一个茅房!
借你的头啊!柳烟芸泪流满面,只想找块豆腐撞撞看。
造成这种局面的人谁?!没错,就是他!罪魁祸首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是的,让柳烟芸如此暴躁的,就是因为一路上,她都遭到了天华镇热情好客的百姓眼神的洗礼,他们一边给她洗礼,一边还振振有词地念叨:“快看快看!被见离忧‘临幸’的女人……”
“哎哟,怎么还玩女扮男装哟?这爱好,莫不是她推陈出新,玩新花样吸引见离忧公子?”
“哈哈哈哈哈,瞧那个女人的大饼脸……”
好吧,这都算了,但是为什么还会有以下这种言论?!
“听说见离忧昨儿个去牡丹阁待了一夜,十几个美人儿相陪,不可能会看上这种丫头吧……”
“对啊对啊,听说十几个美人儿的魂都被见离忧勾走了呢!”
“唉,这女人八成被抛弃了……见离忧公子这是送她走吧?”
柳烟芸看到柳凌风听到这些谣言的时候,憋着笑,肩膀一颤一颤的,不由得阴森森地说道:“不怕憋出内伤吗?笑死了可没人偿命!”
再反观害她至此的见离忧,人家居然还有心情对着周围的人微笑,时不时又回过头看她一眼。柳烟芸真的很想冲上去,把他嘴角那个小梨涡填平了!
柳凌风的确憋得辛苦,待出了镇子,见离忧问完“是否要借茅房”,他终于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连师妹的面子都顾不上了。
“让你笑!让你笑!”柳烟芸跳下马,捡起几块碎石头,朝柳凌风扔了过去,还用上了三分的内力。柳凌风笑得肚子都在颤,倒真让她打中了几下。
见师妹真动了怒,柳凌风止笑,跳下马,走到她面前,习惯性要去拍她的头,却被柳烟芸一个反手拍掉了。
柳凌风叹了一口气:“师妹,是师兄错了。”
哼唧两声,柳烟芸扭过头,不理他。
“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再不拿此事笑话你了。”柳凌风再叹一口气。柳烟芸眼珠子骨碌碌转了一圈,噘着小嘴左右看,就是不看他,眼里却有了星星点点的笑意。
柳凌风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师妹这性子一上来,牛都拉不回。
一直坐在马上旁观的见离忧居高临下地看着二人,出声说道:“凌风兄,我看你还不如说,要回去告诉所有人今日发生的事,保证她立马乖乖地跟着咱们走。”
说完,又冲着柳烟芸妩媚一笑。
柳烟芸彻底被激怒,冲着见离忧吼:“见离忧,你这只千年大孔雀!”
她真的无法想象,接下来的日子,居然要一直和他待在一起!
三人一共在路上花了五天时间,才到达下一座城镇。其间,都是借宿在农家,神奇的是,不管是在怎样荒无人烟的郊野,见离忧总能找到农户,然后让他们仨借宿一晚,顺便蹭人家一顿晚饭。
其实有那么一小会儿,柳烟芸觉得有他在也还不错。
但是这种想法并没有持续多久,就破灭了。
柳烟芸这回肯定了,跟见离忧一同上路,对她来说绝对是灾难。
这话还要从他们进入柳州城说起。
三人刚进柳州,将包袱等物在客栈卸下,相伴着在柳州的大街小巷逛着。柳烟芸看见什么都觉得稀奇,泥人、糖葫芦、糯糍粑粑……看中什么,就直接从人家小贩摊上拿走,反正师兄会跟在身后付钱。
见离忧展开折扇,笑而不语地跟在她身后。
今日他换上了一身绛红色连帽长斗篷,因还是秋天,料子比较薄,敞开着披在身上,那样子就不能只用“风流倜傥”来形容了。所过之地,少女少妇无不眼巴巴地看着,男的中也有不少人流着口水、眼冒桃花。
柳烟芸嘴角抽搐:这年头,大家都喜欢花孔雀。
忽然,周围的百姓开始惊呼。不知从哪儿冒出一伙黑衣人,个个蒙面,只有一名女人穿着打扮不一样,墨蓝色劲装,面上也不是黑布蒙面,而是戴着用银子打造的面罩,遮住了整张脸的三分之二。看样子,像是这堆人的头目。
这些人立刻包围了柳烟芸三人。
“什么情况?”柳烟芸瞬间咬下糖葫芦上的最后两颗山楂,将竹签一扔,右手快速摸到腰间,随时准备拔剑。
柳凌风拧眉,摇了摇头。
柳烟芸便扭头朝见离忧望去。
他还是那副贱样子,摇着扇笑吟吟地看着这群人,好似这些人绝对不会对他动手。柳烟芸挪到他身边,踢了他后脚跟一脚,低声问:“喂,是不是你招惹的?”
见离忧斜过眼,看着柳烟芸笑,摇头:“非也非也。”
“狗屁!”柳烟芸怒了,觉得他这人除了挑食贪吃、会祸害人们眼球,还多了个不诚实的毛病,“我看这些人就是来找你的。我从来没有出过门,我师兄为人温和,不可能得罪人。”
见离忧依旧悠闲得很,神色慵懒地看着前方:“那你又怎知,我会不会得罪人?嗯?”
“听说你是个杀手,总有人花钱雇你。”柳烟芸表现得极其不屑,但心里其实还是有些羡慕的,“肯定是你去杀人,得罪了别人。”
见离忧将折扇倏地收拢,握在掌心,笑得越发风雅:“烟芸姑娘还是太不了解我了。想杀我的人,都被我杀了,何来仇家?”
接着,柳烟芸根本就没看清见离忧是如何出的手,只见绛红色的身影掠过柳凌风身旁,错身而过之时,两人对视点头,而后柳凌风拔出长剑,与见离忧一人负责一方。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顿时被破坏得一干二净。
柳烟芸拔出剑,却发现黑衣人都被他们二人包揽了,只剩下那个身着墨蓝色劲装的银面女人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女人对付女人,倒也公平。
柳烟芸大喝一声,提着剑冲向银面女。银面女勾起嘴角,鄙夷地嗤笑一声,步子未曾移开,只从后腰拔出两把短刀,在剑锋指过来时,两手一挥,“叮当”一声,夹住了柳烟芸的剑尖。柳烟芸迅速抽回剑,脚尖点地,整个人跃起,剑锋朝银面女脖颈刺了过去。
只听得“哎呀”一声,柳烟芸面容扭曲,持剑的手被刚才银面女抵挡的那一下震得发麻。她身子也有些不稳,往后退了两步,幸好被人从身后抵住了。
柳烟芸惊愕地看着银面女。难以置信,她居然连一招都没有赢过对方!她从来没有真正与别人对战过,但是从爹爹和小师弟们看她的眼神里,她觉得自己的武功应该还算是不错的,至少没有让人很失望。
可是现在……
“可恶。”柳烟芸手紧紧握住剑柄,几欲再次冲上去,却被人拎住了后衣领。不用看也知道是谁。她回头,恶狠狠地瞪着见离忧:“放手!”
见离忧无所谓地耸耸肩,朝右边看了一眼,道:“我是很想放开,可是你家师兄不允。”
“离忧弟,你带烟芸先走!”柳凌风一剑划倒三人。
柳烟芸这才发现,之前那一批黑衣人已经被他二人横扫,现在居然又冒出了一批。还没等她做出任何反应,见离忧一手搂住她的腰,突出了重围。
“喂,我师兄还在那儿!”柳烟芸拼命往后看去,柳凌风正与银面女纠缠在一起,而她跟见离忧身后,也有不少黑衣人追来了。
“不要看了。”见离忧拖着她,使起轻功,“没了你,你师兄会发挥得更好。”
毕竟多带了一个人,而且柳烟芸这个傻丫头还一时忘记了自己会提气,令见离忧就如同拽了个超级大秤砣在手中。不一会儿,就有一名黑衣人追了上来。
柳烟芸挥着手中的剑,划了过去,直接切了人家腹部一刀,黑衣人倒了下去。
可是之后,追上来的黑衣人更多了。
柳烟芸有些慌,反过来死死拽住见离忧的手,大骂:“见离忧你这个祸害!啊啊啊……追上来了!”
见离忧冲着她一笑:“烟芸姑娘,你要是使用轻功的话,我们会更快地摆脱他们的。”
柳烟芸愣怔,但很快就反应过来,将气提起,撒开腿飞快地往前跑。黑衣人也真是执着,竟将他们追出了镇外。
见离忧拽着柳烟芸跑到一片树林,渐渐放慢了脚步,停了下来。
“喂,怎么停下来了?!”柳烟芸扯住他的衣角,眼看着黑衣人又要追上来了,她焦急得直跺脚:就算他俩武功不弱,这么多人,也打不过吧?
“啊啊啊!快走啊!来了来了……”柳烟芸脸色一变,扯着见离忧的手臂就要跑。
见离忧从怀中掏出折扇,一只手按在柳烟芸头上,直到她乖乖安静下来,只睁着大眼狐疑地看着他。他用折扇轻敲一下她的头,笑道:“接下来闭上眼。”
“啊?”柳烟芸不解。
他打开折扇,摇了两下:“最好,再用内力封了你的听觉。”
柳烟芸还没有明白他这两句话的意思,见离忧整个人就如飞弹一般冲出了树林,主动迎上了迎面冲上来的黑衣人。
好快的速度!
讶异于见离忧刚才的速度,柳烟芸明白之前他们之所以怎么也无法彻底摆脱黑衣人,问题只是在于她。这个认知让她羞愧不已。
耳边惨叫声迭起,柳烟芸回过神,看向前方,黑衣人已经倒下了一半。有些黑衣人倒在地上还并未断气,正抽搐着口吐鲜血。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以一敌多?
柳烟芸突然就有些热血沸腾,她第一次觉得自己离江湖这么近。
很快,见离忧就将一干黑衣人解决完毕。柳烟芸走出树林,数了数,一、二、三、四……一共十二个人。她这才算是见识到了见离忧的武功。
果然,名不虚传。
“……好厉害。”柳烟芸张了半天的嘴,最终只说出这么一句话。
见离忧得意地打开折扇摇动,抿着嘴微笑,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柳烟芸抬起头,就看到他那双桃花眼,眼尾稍稍往上吊,笑得很欠揍。
好心情立即变成了一潭死水。
白了他一眼,柳烟芸确定没有其他黑衣人潜伏在周围后,整个人都松懈下来。而松懈下来的结果是——她累得简直快要趴下了。
也顾不上其他,柳烟芸就在草地上坐下,喘着粗气。
见离忧摇着扇,长身而立,身姿依旧挺拔,不见疲惫,低头看着浑身散发着“我要累死了”的气息的柳烟芸,脸上依旧保持着完美的笑容。
柳烟芸真的很想问,这家伙都不会累的吗?但是肚子里传来的咕咕声让她将什么都抛到了脑后——她饿了。
她起身,也不看见离忧,自顾自地往前走去。见离忧也不恼,只优哉游哉地跟在她身后,什么话也不说。
在郊野徘徊了十圈后,柳烟芸怒了。
这么多个岔路口,到底哪个是通往柳州的啊!见离忧你这只花孔雀,到底把我带到哪儿来了?!
她气鼓鼓地徘徊了第十一次。
到了一个岔路口,见离忧长臂一伸,拎住柳烟芸的后领,待她不再乱动、只瞪着自己后,“仙手”一指,对准了一条路。
“你知道路?”柳烟芸问。
见离忧挑眉,颔首。
“那你怎么不早说?!”柳烟芸彻底暴躁了。
“你没问。”
丢下这句话,见离忧一脸无辜,双眼又大又亮,嘴居然还微微嘟着!
嘟你个头啊!
柳烟芸选择了暴走。
反观见离忧,他再一次悠然地跟在了她身后,眼底是越来越深的笑意。
等柳烟芸拖着双腿走回柳州城时,已经是饥肠辘辘,看到什么都想上去咬一口。可惜摸摸口袋,只有几个铜板——钱全在师兄那儿,这几个铜板还是私房钱。
汤料的香味儿扑鼻而来,柳烟芸几乎快要闭着眼睛跟着香味走了。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面条摊子旁,看着面摊老板娘麻利熟练地煮面,柳烟芸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下锅,打散,焖一会儿,碗里放炖好的骨头汤、葱花、作料,然后将面条捞起,放入……一旁的老板用黑色的小锅煎着鸡蛋,将鸡蛋打入锅中,蛋液接触到锅里的油,发出“吱啦”一声,香气立即在空气中弥漫,鸡蛋被煎得又黄又大。老板把它铲出来,盖到面上。
柳烟芸吞了吞口水,问道:“老板,面条多少钱一碗?”
“三文。”
她的手偷偷捏住钱袋,悄悄掂量,又问:“那鸡蛋呢?”
“两文。”
柳烟芸又掂量了下钱袋,然后果断回头看着见离忧:“很便宜,是吧?”
见离忧没说话,挑了挑眉,点头。
“那你付钱应该没问题?我们吃碗面再继续走。”柳烟芸还没说完,就往面摊上的桌子走去,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刚准备喊老板,却被见离忧及时打断了。
“我是很想付。”见离忧耸了耸肩,表情有些无奈,“不过没钱。”
“你钱呢?!”柳烟芸恶狠狠地盯着他看,十分怀疑他在撒谎。见离忧无所谓地摆了摆手,道:“丢了。”
“丢了?!什么时候丢的?”柳烟芸声音高了好几度,一脸的讶异。
“……没多久,刚才。”
“你骗谁呢?!以你的身手还会让人偷了钱袋?”柳烟芸因疲倦外加饥饿的脸显得有些红。
见离忧踱到她对面坐下,将扇子放在桌上:“对方是个穷苦孩子,那些钱可以让他吃上许多天的饱饭。”
柳烟芸被他这句话噎住,张了张嘴,不知道要反驳些什么。她索性把自己的钱袋从兜里掏出来,放在桌子上,泪汪汪地将铜板全数倒出,翻来覆去地数了好几遍,泪奔地确定自己身上只有八个子儿。
八文钱。
能买两碗光头面外加一个鸡蛋。
看了看钱,又回头看了看正在给其他客人煮面的老板娘和煎蛋的老板,再回头看了看见离忧,柳烟芸牙一咬,把心一横,吼道:“老板,来两碗光头面!”
不得不说,柳烟芸是个善良的好姑娘,至少在如今的情形下,她还是选择给见离忧买上一份面。
犹豫了一下,柳烟芸又小声对老板说道:“再加一个鸡蛋。”
很快,老板就将两碗面端了上来。因为不知道鸡蛋到底该加在谁的碗里,老板干脆将它盛在碟子里,一齐端了上来。
趁着见离忧从竹筒中抽出筷子的间隙,柳烟芸已经迫不及待地吃了几口,等到想起鸡蛋,要去夹的时候,却发现碟子里空空如也。不好的预感顿时涌上心头,她抬头,见离忧正一脸餍足地吃着鸡蛋。
见柳烟芸看着自己,见离忧停下来,冲着柳烟芸笑,小梨涡露了出来:“烟芸姑娘真是体贴,没钱了,还要为在下叫一个鸡蛋。”
柳烟芸此刻连杀了他的心都有。
看着他不急不慢地一口一口咬着鸡蛋,她觉得那就是在她的心口上捅刀子。可是她啥也不能说,要是为了个鸡蛋就跟人翻脸,未免显得自己太小气了,不是吗?这口气她硬生生地咽回了肚子里,只把眼下这碗面条当成了他,吃得格外凶猛。
“师妹,离忧弟,你们怎么在这里吃,不回客栈?”从客栈出来的柳凌风一眼就看到了坐在路边摊吃面的两人,连忙走了过来。柳烟芸闻言抬起头,看见是柳凌风,格外高兴,连忙抓住他的手,指着面摊老板说道:“师兄,师兄,你来得正好!快帮我叫一个鸡蛋!”
柳凌风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解地看着柳烟芸:“师妹,客栈就在旁边,你怎么不回客栈吃?我还给你叫了好些吃的。”
柳凌风早就回了客栈,掐着时间,估摸着见离忧他们俩也该回来了,便叫了一些吃的到房间,结果,他们俩竟然迟迟未归。他终于坐不住,这才出来找人。没想到柳烟芸居然会跑到路边小摊吃起面条来。
“就在旁边?”柳烟芸抬头望去,可不是嘛,就在前方!
此时见离忧将一碗面条吃了个底朝天,饱足地打了个嗝,拿起桌上的折扇又开始摇起来。柳烟芸凶巴巴地瞪他:“说,你是不是早就看见了客栈?”
见离忧点头。
柳烟芸愤怒至极:“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本是想告诉你,无奈你已经叫了两碗面。”见离忧起身,很有见地地往柳凌风身边走去。因为下一刻,柳烟芸已经浑身都冒着火气,一拍桌子,咬牙切齿道:“见离忧,你就是故意的!我就知道,你存心想要耍我!”
见离忧委屈得很,折扇也不摇了,睁着一双能溢出水的眼,不看她,反倒扭头看着柳凌风,眨巴了两下眼睛。柳凌风咳嗽两声,看着自家师妹:“师妹,我想离忧弟不是故意的,你一向大方……走走走,回客栈吃东西去,师兄给你叫了好多好吃的。”
柳烟芸哼哼两声,经过见离忧身边时,装作不经意地踩了他一脚,之后自己偷着乐,好似占了天大的便宜。柳凌风莞尔,摇着头,对见离忧道:“她就是这样的,你别跟她计较。”
见离忧又摇起了扇子,浅笑着点头:“倒是有些意思。凌风兄,我要去见一位朋友,就先不跟你们回客栈了。”
柳凌风有些惊讶,不过也没有说什么。可能大家都对见离忧的印象过于模糊,又觉得他神秘得要命,所以从心底就觉得他应该是没有朋友的。
不过人活在世上,怎么可能没有朋友呢?
此时柳烟芸已经踏入了客栈,柳凌风与见离忧匆匆告别后,立即就朝客栈走去。他还是得防范一下黑衣人。见离忧看着他们的背影,若有所思,不过一会儿,便摇了摇头,独自走开了。
柳凌风走进房间,柳烟芸已经开吃了。
她抬头一看,惊讶地问:“见离忧呢?滚了?”
柳凌风皱眉,又好笑又好气地弹了下她的额头,教育她:“烟芸,不可以这么没礼貌。离忧弟去见朋友了。”
柳烟芸吐了下舌头,继续吃。吃了一会儿,她突然想起什么,亮着眼睛询问:“师兄,这柳州是不是迎风师弟说的那个柳州啊?”
“是啊,怎么了?”柳凌风依着她坐下。
“呀!这儿是不是有个名胜叫柳山阳湖?!”柳烟芸的眼睛明净透亮,像极了不谙世事的小猫,“听说在那里放花灯许愿很灵的!师兄,我们晚上去吧!”
之后,她蹭着柳凌风撒娇,柳凌风拗不过她,只得点头答应。
入夜。
柳山阳湖边。
虽然是晚上,但柳山阳湖比白天还要热闹,许多痴男信女都来这儿放花灯许愿。柳烟芸也跑到小贩那儿,一口气买了五盏花灯。柳凌风习惯性地摸她的头,哭笑不得地问她怎么买这么多。柳烟芸一扬头,牛气十足地说:“五盏算什么,我还没买全所有师兄弟的呢!”
接着,柳烟芸又独自低喃:“这盏替爹爹写愿望,这盏替娘写,这盏是我的,这盏是迎风师弟的。”之后她抬起手,递了一盏给柳凌风,“师兄,这盏是你的,你自己写。”
柳凌风愣了一下,接过花灯。借着一旁灯笼散发出的光,他可以看清此时柳烟芸认真写着愿望条的侧脸。她的鼻子小巧而又挺俏,嘴小但很饱满,白皙柔嫩的皮肤在微黄的光线下更显得青春俏丽。
嗯,他的师妹的确是个美人坯子。
“师兄我写好了!”柳烟芸仰起脸,对着他没心没肺地笑,眼眯得像弯月,整张脸也因为这笑容变得生动起来,“师兄,你赶快写,写了我们去放。”
柳凌风点点头,执笔,在许愿条上写下愿望——
“愿青风永在,师妹常乐”。
写完,他把愿望条卷成一团,用细线捆好,放入花灯里。
柳烟芸捧着四盏花灯,直冲湖边。湖上已经有许多人的花灯随着水流漂向了远方,看上去,就像湖中也有了天空中明亮的星星。难怪这放花灯会成为柳山阳湖的一大特色,真的是太美了。
蹲下身,柳烟芸小心翼翼地将花灯一盏一盏放入水中,手拨动着水,让花灯借力漂向前方。她双手合十,念叨:“水神水神,你一定要帮我们实现愿望啊。”
接着,她伸出手,戳柳凌风的手臂,催促他快点放灯。这时不远处却传来熟悉的声音。柳烟芸扭头看去,果然,就是那张孔雀脸。
“碧波照影纤秀色,水月天澜有佳人。”
折扇一收,见离忧看着愈行愈远的花灯,淡笑着吟诗。
“离忧公子还是这么风雅。”他身边的女子纤手半遮面,娇羞地笑着。
柳烟芸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将那女子打量了一番。
细腰,丰胸,翘臀。
巴掌脸,细眉,丹凤眼,薄唇。
柳烟芸觉得别扭,不禁腹诽:这女人怎么看都是一副薄命样。她又哪里想到自古就有“红颜薄命”这一说?既然薄命,必先是红颜啊。
又一次感受到柳烟芸的目光,见离忧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立即找到了源头。见到柳烟芸,他先是一怔,随即脸色明亮起来,侧身朝身旁的美女低语几句,美女就笑着点头,跟着他一同走向了柳烟芸。
“孔雀大王,你怎么在这里?”柳烟芸先声夺人,站起身,抬着下巴说话。她瞟了他身边女子一眼,又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他,“哟,说是见朋友,原来是去勾搭美人了啊!”
十足挑衅的语气,还身着男装,她这副样子看上去,就像个小流氓。
见离忧轻笑一声,用折扇敲了她的头一下。柳烟芸差点发怒,可人家身边的美女发话了:“姑娘误会了,我与离忧公子本就只是朋友。”
这反倒令柳烟芸尴尬起来,若是见离忧吭声,她必定会毫不犹豫地反咬回去,可是美女吭声,她就啥也说不出来了。
她眼睛骨碌碌地转了两圈,定格在美女手上的花灯上。
美女被她盯得有些发毛,有些僵硬地扭过头,对见离忧说道:“我们把这盏花灯放了吧。”
见离忧点头,从她手中拿过自己的花灯,放进了湖中。
“哎哎,你许了什么愿望啊?”柳烟芸有些好奇地伸长了脖子,盯着他放入湖中的花灯,好像这样就能偷窥到别人的秘密。
见离忧笑而不语。
“师妹,你许了什么愿?”柳凌风对见离忧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见对方似乎不愿多说,怕柳烟芸纠缠,于是柳凌风主动吭声化解。
“我啊,自然是希望能成为一代女侠啊!”
柳烟芸豪气冲天地大声宣布,一股子飞扬跋扈的张扬劲儿。是的,她的愿望,无关风月,无关爱情,只是这么一个小小的梦想。
奉天。
江湖人士一直视奉天为武林圣地。你要问凭什么?就凭四大武术世家均扎根此地;凭武林盟主选举大会每年都在此地举行;更凭无数武林秘籍都曾在这里被流传争抢。直到现在,还时常有人说,奉天遍地都是宝,随便走进一家古董书屋,说不定就能淘上一本上乘的武学秘籍。
当然,至于是真是假,就不能保证了。
霜降那日,柳烟芸三人历经将近一个月的旅程,终于赶到了奉天。其间,柳烟芸与见离忧之间的话题就不多说,总之,到了奉天,也就是此次三人行共同的目的地,柳烟芸豁然开朗——她终于可以摆脱这只花孔雀了。
奉天跟柳烟芸之前去过的城镇最大的不同,就是沿街多了很多或佩剑或佩刀,又或是佩长鞭等其他兵器的人。壮汉、冷面女、热血青年……柳烟芸激动得在原地跺着脚,两眼放光地看着经过自己眼前的一个又一个人。
街边的小摊上卖着各式各样的剑穗,还有木雕的顶尖武器观赏品。路边的书屋让柳烟芸流连忘返,她拿起一本书摸一摸,翻一翻,简直是爱不释手。若不是柳凌风在拖着她往前走,估计她能在这一直磨蹭到晚上。
“师兄,这才是江湖啊。”柳烟芸兴奋得手舞足蹈,绑在脑后的马尾辫一甩一甩的,很是有趣,“你看,那个女人手中拿的兵器我都没见过!居然是两个环……这要怎么用啊?”
柳凌风随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一位双十年华的女子手中拿着一对大环,抬头挺胸,往前走着。他摸了摸柳烟芸的头,准备告诉她这环是什么,没想到有人比他快。
“这是旋龙双环。”见离忧将折扇收拢,双臂环抱,看着那人,“此人应该是龙墓派的双京京。”
“双京京是什么人啊,很厉害吗?”柳烟芸抬头望向柳凌风,她决定无视见离忧。
柳凌风点头同意见离忧的猜测,道:“双京京乃龙墓派弟子,传闻龙墓派掌门将只有掌门人才可以知道的心法传授给了她,看样子,她应该是下届龙墓派掌门。”
听上去很有来头嘛。
柳烟芸眼一瞟,又看见了一个身穿白袍、腰间用细鞭代替腰带的翩翩公子,于是玉手一指,问:“师兄,快看那个人,他是谁啊?”
柳凌风看过去,只能见到那人小半个面容,无法确定是谁,只好摇了摇头。这时,见离忧再次吭声,右手中的折扇一下一下地敲打着左手手心:“他是百齐山庄的二少爷,小时候被庄主送去了大漠学武,今年五月才回来。他擅长使长鞭。”
柳烟芸这下不打算忽视他了,扭头看着见离忧,好奇地问:“你怎么都知道?”
见离忧潇洒地甩开折扇,微笑着,嘴角的梨涡显得更深了一些。他斜眼看着一脸求知欲的柳烟芸,决定大发善心一次?:“行走江湖,自然要多知道一些事情。”
柳烟芸点点头,默默地将这句话记了下来。
“既然到了奉天,离忧弟,我和师妹还有要事要办,就此别过了。”柳凌风抬头看看挂在天空中的太阳,觉得时辰不早了,遂抱拳同见离忧辞别。
见离忧拱手:“凌风兄,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随后,见离忧浅笑着独自骑马离开,柳凌风跃上马背,唤了一声“师妹”,柳烟芸才边低喃,边爬上自己的坐骑。
“死孔雀,也不知道跟我道别。”
柳烟芸发现,自从认识见离忧以后,她开始计较很多东西,也不知道这种改变是好还是坏。
因是在奉天城内,人口众多,二人只得放慢速度,晃悠了好一会儿才来到目的地——柳烟芸的姥爷家,名胜山庄。
下了马,柳烟芸兴奋地拍着名胜山庄的大门,大喊着:“开门了,开门了!”
山庄内,管家急急忙忙地跑来开门,只见一个眉目清秀,透着一身灵气的漂亮姑娘站在门口。柳烟芸自从七岁以后已经十年没有下过山,更没有来过名胜山庄,管家已经无法将眼前袅袅婷婷的少女同小时候那个嚣张调皮的小小姐联系到一起。但是柳凌风近年来来过庄内多次,管家自是认识的。
“柳少爷来了。”管家已经五六十岁了,看着这些后辈,脸上有着属于长者的慈爱笑容。
“徐管家,近来可好?”柳凌风上前一步,微笑着同他寒暄。
徐管家一边答着“好”,一边侧身让柳凌风二人进山庄,眼神不免又落到柳烟芸身上。他张嘴询问:“这位姑娘是?”
自己姥爷家的管家不认识自己,柳烟芸不太开心,哼唧两声,撇过头去故意不理会。柳凌风笑着对徐管家道:“十年不见,徐管家不认得也是自然。这是烟芸,师父的女儿。烟芸,还不快跟徐管家打招呼?”
徐管家微微张嘴,一脸惊讶:“是……小小姐?”
柳烟芸噘着嘴,“哼”了一声,但在柳凌风坚持的目光下只好回答道:“不是我还有谁?徐管家,你眼神忒不好了。我爹说,我七岁那年跟他一起回来过的。”
徐管家一头汗,七岁的娃娃十年不见变了模样,这谁还能认出来?但他面上笑得自然,连连道:“是是是,是老奴不对。十年不见,小小姐越发水灵了。”
柳烟芸对后面那句话很受用,这才肯正眼看他:“徐管家,我姥爷呢?”
“老爷在正厅招待客人呢。”徐管家抬手,为他们引路,“是个好生俊俏的小伙子。”
“是吗?比我师兄还俊俏?”柳烟芸得意地看了柳凌风一眼。柳凌风长眉入鬓,墨黑色的柔顺长发绾在脑后,鼻梁挺直,脸型轮廓分明,怎么看都是一个美男子。
徐管家有些尴尬地看了柳凌风一眼:“呵呵,这个……”他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那位来访的客人比柳凌风可要俊俏多了!
柳凌风立马接话,化解尴尬:“徐管家,烟芸胡闹,你不要理就是了。”
还没走到正厅,就听到里面传来朗朗笑声,是属于老人特有的嗓音,底气却很足,一听就知道是习武之人。
“姥爷,姥爷,烟芸来啦!”柳烟芸将包袱往柳凌风身上一扔,提着剑,一溜烟地跑进了正厅,与里面的某人来了个四目相对。
几秒过后,柳烟芸错愕地看着前方坐着的某人,大声叫道:“见离忧,你怎么在这儿?!”
见离忧眼角微微上挑,看着站在门口惊愕不已的柳烟芸,只笑着抿了一口茶。名胜山庄庄主,也就是柳烟芸她姥爷沈天雄倒先反应过来,哈哈大笑地看着自己的外孙女:“哎哟,姥爷的宝贝烟芸来了啊!快到姥爷这儿来。”
柳烟芸一边狐疑地看着见离忧,一边屁颠屁颠地扑到了沈天雄怀里。沈天雄搂着柳烟芸,扭头看向见离忧:“离忧啊,你跟烟芸已经认识了?”
“正是。路上巧遇,便一同行进至此。”见离忧摇着他的折扇,神色怡然。
柳烟芸眼尖,发现见离忧佩在右腰侧的剑不见了。难道是被偷了?想想见离忧之前丢了钱袋,后来又丢了锦缎外裳,再后来又丢了在凤天阁新买的长靴……倒也不是不可能。柳烟芸不止一次地感叹过,见离忧这货,就是欠偷。
柳凌风跟徐管家很快也踏入了正厅,柳凌风对着沈天雄行礼,沈天雄笑着,让下人赶紧上茶,感叹道:“这下好了,外孙、外孙女,全齐了。”
沈天雄一向把自己家的孩子看得重,更何况是不常见到的两位了。
“外孙?”这下轮到见离忧好奇了,他看了看柳烟芸,又看了看柳凌风,“凌风兄不是烟芸姑娘的师兄吗?离忧记得,青风派掌门人只生有一个女儿。”
“嘿嘿,终于有你不知道的事儿了吧?”柳烟芸笑嘻嘻地从沈天雄怀里弹起来,“我师兄是我爹爹收养的义子,他除了是我师兄,还是我哥,自然也是我姥爷的外孙。”
所以她对柳凌风才会跟对其他师兄弟不一样。师兄会罩着她、管着她,但是哥哥只会疼她。小时候她不知闯了多少祸,几乎每次都是柳凌风帮她解决的,最后还让她养成了对柳凌风无条件地依赖和信任的习惯。
柳凌风对她来说,是特别的。
见离忧一副了然的表情,对于青风派的事,他并不是太想深入了解,毕竟也不关他的事。
“姥爷,这次师父派我们来,是……”柳凌风不是柳烟芸,他可没有忘记此次是带着师父的任务出来的。
沈天雄欣慰地拍着他的肩,笑着说道:“一切等用过膳之后再说吧,你们也应该饿了。”
一听,柳烟芸双臂一振,高呼:“姥爷,我要吃油泼鸡!”见沈天雄首肯,便自己跑到门口,冲着路过的下人吼,“去告诉厨子,本姑娘要吃油泼鸡!”
见离忧置之一笑,转头看向柳凌风:“她一直都是这样的吗?”
柳凌风看着柳烟芸张牙舞爪的模样,温柔地笑着,眼里如水波荡漾,溢出大片大片的柔情:“呵呵,从小就是如此。大家都惯着她,已经习惯了。世事变迁,这世上每天都有人在变,还好,她一直都没有变过。”
柳烟芸曾在青风派里放出过豪言壮语,若有一天她跟娘亲都出门了,青风派就成了一座名副其实的和尚庙!于是,作为除了师娘外唯一的女人这个特别的存在,青风派上上下下,都心甘情愿地为她当牛做马。
见离忧停止摇扇,凝目看着倚着门框的柳烟芸,突然笑得星光璀璨。
柳烟芸突然要吃油泼鸡,无奈厨房今日采购了鱼、鸭、猪肉以及一些山珍野味,独独没有鸡,于是厨子只好临时去集市采购,导致开饭的时间迟了一个时辰。
饭桌上,柳烟芸吃得忘乎所以,看着每道菜都两眼放光,尤其是油泼鸡。可惜,她胃口很大,但是胃不大,盯着油泼鸡吃了好一会儿后,才发现之后上的菜都几乎吃不下什么了。
她抬头,条件反射般看向见离忧,却发现人家吃得极其优雅,不急不慢,但正是因为不急不慢,没有盯着一个菜猛吃,反而每个菜都尝了一遍,吞进肚子里的货比她的可多多了!
她是很爱吃,他却是很会吃。
柳烟芸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在吃的方面也能输给他,于是愤愤地低声骂道:“哼,吃货。”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好像她只要一抬眼,看到的就是他。而看到他,满脑子就会被愤懑、不甘、好奇等等这些情绪迅速占领,导致她都没法去注意别人。就像现在,明明另外两人也是吃得极斯文,每样菜几乎也都沾了,可是她却丝毫没有发现。
饭毕,沈天雄叫上三位年轻娃子去了书房。
一进书房,沈天雄就直奔主题,告诉他们这次要他们过来的目的。柳凌风一听是要说正经事,立即严肃起来,连柳烟芸也跟着变得认真了。只有见离忧依旧是淡淡的表情,似笑非笑。
“这次叫你们过来,是因为,天灵剑丢了。”沈天雄沉默了一下,说道。
柳烟芸身子一震,柳凌风也惊得微微睁大了眼睛,见离忧只听着,什么反应也没有。
天灵剑。
江湖人都知道,这是一把灵剑。它从沈天雄太姥爷那辈开始就由沈家守护,几乎是横空出世的一把绝世宝剑。特别的是,这把剑必须得由女子来守护。据说沈家的女子都有一种特别的能力,所以才能护着灵剑不受损。
到了沈天雄儿女这一代,原本该是由他的女儿、柳烟芸的娘——沈艺守护的。
柳烟芸听师兄说过,这把剑在她七岁以前都是由她娘亲带在身边守护的,也就是说,是放在青风派里。但是那年她跟随父亲出门,回来后高烧不退,娘亲因为将精力全数放在了照顾她上,疏忽了天灵剑,导致了有小偷乘虚而入。
发现有人偷剑,柳烟芸的娘亲与偷盗者打了起来,结果身受重伤,之后一直卧病在床。后来,小偷发来书信,说是借剑一用,用完归还,最后倒是真的还了。但是柳烟芸的娘觉得自己已经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天灵剑,便秘密将剑送回了名胜山庄。后来,剑被沈天雄锁在了密室里,对外却声称天灵剑被盗。
天灵剑是一把灵剑,会根据持有者的心境改变自身的灵气。换句话说,如果持有者心善,那么剑就是一把斩妖除魔的好剑;如果持有者心怀歹念,那么这剑随之也能成为一把助纣为虐的魔剑。
原本,天灵剑是必须由守护者将其放置在自己身边的,因为这样才不会使它失去灵性。放入密室,虽不会坏,但是剑会渐渐失去光泽,成为一把普通的剑。沈家只有一子一女,沈天雄自然心疼女儿为守剑受伤吃苦,何况,嫁人生子的女子,身上的特殊能力会慢慢消失,也不太适合守护剑身了,所以他将剑收回,放入密室。
“天灵剑被送回沈家,是极其隐秘的事,这么多年了,也没有人发现。可是这次突然被盗,实在匪夷所思。”沈天雄眉头皱得都快成一个“川”字了。这些日子,他不是没有发动其手下势力去探寻线索,可都无功而返,让他整夜整夜睡不好。
“名胜山庄打造的密室,竟然这么轻易就被人破了,要是传出去,肯定会让人笑掉大牙。”
柳烟芸听得一愣一愣的,觉得这样神秘而又充满悬念的事情应该离自己很远才对。为什么爹爹会派她过来?比起灵剑失窃,柳烟芸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更感兴趣,也没多想,就问道:“姥爷,天灵剑丢失,为什么爹爹会派我来?应该要派武功更好的人来嘛……”
沈老爷子被外孙女天真的语气逗乐,拍了拍她的肩,说出了原因:“因为啊,你是目前最能感应到天灵剑所在的人啊。”
这下不仅柳烟芸怔住了,连见离忧和柳凌风都诧异地看向了她。谁也没有想到,平日里插科打诨、嚣张跋扈的“土匪”姑娘,居然还有这么重要的作用。
见三个年轻人都深表怀疑,沈天雄又道出了一个关于守护天灵剑的秘密。
原来,天灵界是在沈天雄太姥爷那一辈时,由一个高人交给他们守护的。太姥爷与那高人歃血为盟,立下誓约,发誓会好好守护这把剑,直到高人或者高人派来的人去取。高人临走前,将他的一滴血滴入了太姥爷妻子刚生的女儿嘴里,从此,沈家的女子就有了特殊的体质,并且只传女不传男。
到了柳烟芸这一辈,就只有她拥有这个本领了。
柳烟芸瞬间觉得自己的形象高大起来,甚至有些得意。见离忧忍俊不禁,立即被柳烟芸一个眼刀扫了过去。
得知自己的特殊性后,柳烟芸看了一眼见离忧,继续发问:“姥爷,那他来又算个什么事啊?他又不是我们沈家人……”
沈天雄笑了笑,用力地在见离忧肩膀上拍了一巴掌,声音浑厚:“这小子啊,我救了他的胃,他救了我的命。忘年交哪。”
说起沈老爷子同见离忧的渊源,可就说来话长了。
大约五年前,沈老爷子为了生意上的一桩事,亲自下了一趟岭南。在岭南与岭北交界处休憩时,看到了围着一座大山跑步的见离忧。
那时候见离忧才十五岁,身子骨发育得都不成熟,瘦瘦的,顶着一张跑得通红的、初具美男模样的脸,在离沈老爷子坐着休息的茶摊不远处,双手撑着膝盖喘粗气。等气喘够了,他偏过头,看着茶摊上一堆吃吃喝喝的东西,眼睛明亮,直吞口水。
可能是投缘,也可能是好奇他为何围着大山跑,沈老爷子走到他身边,和蔼地问:“孩子,你为什么围着这座山跑啊?”
见离忧带着少年特有的骄傲和叛逆神态,瞥了沈老爷子一眼:“犯了错,师父罚我围着这破山跑五圈而已。”
虽然他说得毫不在意,但其实早就累得只想趴下了。沈老爷子也没揭穿他,只觉得这孩子的眼睛真是漂亮。他微微凑过去,亲切地问:“你饿不饿?渴不渴?我请你过去吃点东西吧。”
之后不用多说,见离忧自然跟着过去了。吃饱喝足后,见离忧站起身,有模有样地朝沈老爷子鞠了一躬,特认真地对他说:“爷爷,谢谢您的招待。我师父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日后爷爷您要是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只要我能办到,一定帮您!”
沈老爷子觉得有趣,这小娃子看着桀骜,没想到还如此懂事。
见离忧说完就走了,走了两步,又记起一件事,转身又说道:“爷爷,我叫见离忧,住在三里外的奇峰山顶,你可记好了,以后好找我。”
巧的是,不久后,沈老爷子不慎跌入水中,正巧被路过的见离忧救了上来,从此,这缘分便是结下了。
这次天灵剑丢失,沈老爷子立即就想到了请见离忧过来。近三年,见离忧的名声之大,就连他也有所耳闻了。
“原来是这样。”柳烟芸揪着自己的衣袖,有些不大乐意。这下可好,她自己要问,结果一不小心,就知道见离忧是自己姥爷的救命恩人了。不过转念一想,姥爷请他吃了东西,解决了他的温饱问题,也是对他有恩,应该能抵消的,没错吧?
像是看透了柳烟芸的心思,见离忧比往日更勤快地摇着他的折扇,看着她:“烟芸小姐尽管放心好了,在下可从来没想过要回报的。”
柳烟芸嘴快:“要也不给你。”
一旁沈天雄大笑,见离忧也笑得挺欢。
好吧,柳烟芸不得不承认,她再一次因为见离忧丢脸了。
“大家都别闹了。”这时柳凌风面色凝重地出声,丢了一个警告的眼神给柳烟芸,柳烟芸立即闭了嘴,柳凌风道,“姥爷,天灵剑事关重大,我们还是先去密室现场看看吧。”
沈天雄闻言点头,欣慰地看着柳凌风:“还是凌风懂事。天灵剑重要,我带你们去现场。”说完,他领着三人走了好一会儿才到达密室。密室里有一股发霉的味道,看样子已经很久没有进来人打扫了。再看一次现场,沈天雄的心更痛了:“出事之后,密室就被封了,我让人日夜严密把守,保存现场。我看过一遍,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看看你们能不能看出什么门道。”
柳凌风是典型的行动派,马上就勘察起现场来。
见离忧站在原地,从左至右扫视了一遍密室。嗯,从格局上来说,并没有什么问题。接着他才提起步子,与柳凌风一样,每一处地方都仔细地看起来。
柳烟芸有些像无头苍蝇,她从来干不了这种细致活,现在也只能东戳戳、西摸摸,啥也发现不了。沈天雄看着三位晚辈忙活着,并没有打算加入的意思。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柳烟芸都有些烦闷起来。
突然,柳凌风轻声呼道:“这里有一小截暗器头。”
其余三个人立即围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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